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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医卫职院2021预算公开
编辑:王尚荣     发布时间:2021-03-01    浏览:2526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学校基本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预算编制范围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 学院基本情况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医卫类高职院校。学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915年美国基督教长老会创办的广德高级护士职业学校。2001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原湘潭市职工大学与湘潭市机电工业中专合并组建湘潭职业技术学院;200411月,原湘潭卫生学校整体并入。20156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同意,学校更名为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校本部毗邻市委市政府,地处湘潭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河西校区傍依风景秀美的雨湖公园。学校占地390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设有临床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医疗设备与管理学院、医学基础课部、公共课部、思政课部和成人教育培训部等四院四部,开设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含康复护理方向)、助产、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信息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等专业(方向),在校学生120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在职在编职工650人,专兼职教师400余人,其中,教授、主任医师等正高职称29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级职称教师221人,“双师型”教师200余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32人。

学校秉承广德爱众、励能善医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砺能就业、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与大型医院、企业、高等院校等深度融合,形成了以高职教育为主,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多元并举的办学格局,立足培养适应医疗健康事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致力于建成全国一流医卫高职院校。

二、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内设6个党群部门、10个行政部门、8个教学院部、2个教辅部门,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其工作职责如下所述:

1、党群部门:

1.党委办公室(统战部):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学院会议组织、公文办理、统计、综合档案管理、外事、统一战线、车辆管理、部门协调、公务接待等工作。

2.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党教育和管理、干部管理、宣传工作;负责《湘潭职院报》、校园网等对外媒体的管理。

3.纪检监察审计室:主要工作职责,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并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事件;承担对学院资产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招生、基建、大宗物资采购、财务等的监督和内部审计。

4.工会: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落实教职员工的权益保障,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5.团委: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共青团活动,团员管理和教育等

6.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及服务工作。

2、行政部门

1.质量与绩能考核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学院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学院教学秩序检查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2.教务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实验实训室管理、学生学籍及档案管理、学生考证考级、技能鉴定工作;承担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

3.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承担学生奖学助学及特困生救助工作;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人事处:主要工作职责,承担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职称评聘、教师管理和培训、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5.科研处(高职教育研究所):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学院科研管理和学报编辑出版工作。负责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参谋咨询和情报资料服务、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

6.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主要工作职责,承担招生、学生实习和就业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学生就业和创业课程教学工作。

7.计划财务处: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学院经费统筹、财务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的责任。

8.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发放工作;承担基建维修招投标的协调工作。

9.后勤基建处: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学院基建、后勤服务、医疗保险、周边关系协调、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

10.保卫处(武装部):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学院安全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武装工作。

3、教学院部

1.临床学院: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本院部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

2.护理学院: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本院部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

3.医学技术学院: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本院部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

4.医疗设备与管理学院: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本院部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

5.医学基础课部: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本院部的教学管理工作。

6.公共课部: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本院部的教学管理工作。

7.思政课部: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本院部的教学管理工作。

8. 成人教育培训部:主要工作职责,承担成人学历教育和非课程教学计划的短期培训工作。负责本院部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

4、教辅部门

1.图书馆: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图书采购、采编、管理、教师和学生借阅书籍服务工作。

2.网络中心: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校园网络运行的管理与维护及学院网站主页的设计规划、修改等工作。

5、直属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为学院医疗卫生专业师生提供专业实践锻炼岗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预算编制范围

学校所有收支、所有部门均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编制范围如下:1、准确填报基础数据2、完整编制收入预算3、编制支出预算4、足额编制基本支出预算5、优化项目支出预算6、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加强预算资金统筹安排7、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8、规范政府采购9、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10、构建预算监督机制。

(二)收入预算说明:学校2021年度预算收入预算总数为14031.4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6833.24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198.2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学校2021年度预算支出预算总数1403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953.19万元、项目支出为8078.2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5173.4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6.9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业务性专项8078.28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遵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批复(潭财预[2021]1号)》执行学校2021年度预算。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依据年度实际情况进行学校收支预算适度调整;同时要说明的是,各类国家学生奖助学金等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提升和改善办学条件、改善学生学习生活环境,有利于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原则,规范市直教育专项资金、“双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资金、医学综合实训大楼等重点项目预算,做好资金申请绩效目标申报,自觉接受绩效目标评价和审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共计安排“三公”经费支出6.4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共计安排“三公”经费支出96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公务接待96万元(均由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实施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二)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暂未填报政府采购计划,年中如有需要将严格按政府采购流程进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目前共有车辆2台,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403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3.19万元,项目支出8078.2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6833.24万元。

五、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详见附件表格)

湘潭医卫职院-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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