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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空调维修报修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
编辑:曾小健     发布时间:2025-09-29    浏览:81

关于学校空调维修报修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加强对学校空调维修报修的规范管理,特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修相关程序

空调情况

相关程序

质保期内(一般为6年)

各使用部门直接向品牌官方售后报修。如不清楚是否尚在质保期内,向本部门资产管理员查询。

品牌售后400电话:

美的: 400-889-9315

格力: 400-836-5315

官方微信公众号:

美的:美的服务

格力:格力服务

l 质保期内空调遇特殊情况需要抢修时,由国资处联系第三方抢修。

超出质保期

各使用部门向国资处报修,国资处联系第三方维修。

教室公共机房及教师休息室的空调发生故障,师生向教务处报告故障情况,教务处在收到师生反馈的故障情况后,根据空调质保期情况向品牌官方售后报修或者向国资处报修。

学生宿舍、食堂的空调分别由学工处、基建后勤处负责维修。

二、维修验收

空调维修完成后,由使用管理部门对维修验收,核对更换配件、耗材的数量等情况,并在维修单上确认签字;两个校区的教室公共机房及教师休息室空调维修验收由教务处负责。

三、其他要求

1.由国资处组织维修的空调,维修费用由国资处负责,各使用管理部门应先向国资处报修,未向国资处报备的维修费用自理。

2.由品牌官方售后维修的空调,如将产生维修费用,请各使用管理部门先联系国资处告知拟收费的情况,再商榷确定进行维修,否则维修费用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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