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知识进校园及2017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同时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湘潭市地税高新分局的税务工作人员,将于2018年3月21日前来我校进行税务知识进校园的税务知识宣传活动,同时将对我校教职工2017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进行部署和解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年收入所得达12万元的纳税人,次年3月31日办理纳税申报,也就是说3月31日是12万元自行申报的截止日),并对大家关心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解答。请各部门(学院)负责人、报账员、2017年年收入所得达12万元及对税务知识进校园活动有兴趣的教职工按时参加。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前来听课和咨询。
注:
1、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可现场办理,也可前来学校计财处办理。
2、活动时间:2018年3月21日下午14:30
3、活动地点:护理楼一楼报告厅
计财处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