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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自查自评 专项督查的通知
2019-06-29 21:10 | 编稿:朱宇翔 

 

各总支、支部

为加强党支部“五化”建设,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依据学校领导的要求,质管办会同组织部将在下周对各党支部五化建设自查自评进行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74

二、督查内容

1、自评表;

2、依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高校教职工、高校学生、中小学校(幼儿园)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修订版)的通知》(湘教工委发〔20188号)中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准备的相关材料。

三、督查方式

1、查看记录、文件等有关资料,对评估指标逐项进行核实;

2、对初评合格的党支部,按样板优秀合格评出等次;

3、召开意见反馈会;

4、对检查结果在OA系统进行通报。

 

质管办  组织部

 2019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