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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9-30 09:25 | 编稿:陈丹 

校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科研成果统计申报工作,请协助科研处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宣传发动。请各单位负责人,通过各种方式让本单位每位教职工知晓此项工作,按有关要求及时申报。

二、认真组织做好统计申报工作。本次只申报论文、著作和专利这三个类别。课题(含团队)、成果获奖(含论文获奖)和学报这三类由科研处统一导入(个人无需申报)。因科研成果牵涉到教师个人的科研考核及职称申报等工作,请老师们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的审核要求

1、本年度科研成果在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的申报与审核将分两次进行,请大家注意及时申报。

申报成果登记起止日期为:2020121日—20211231

系统开放(校内)及成果的审核:第一次2021101日——20211031日(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1031日);第二次 20211215日——20201231日(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1231日)。

     2、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不能申报。请根据《校党发[2021]29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论文著作、科研课题、奖励级别的认定规定(2021年修订)》做好自我核查,不符合规定的,不能申报。

3、非第一作者的不能申报。

(二)材料申报分类与要求

1、申报材料的分类

1)论文类:如实填写论文名称、杂志名称、发表时间、论文网址链接(或论文目录网址链接)和国内国际书刊号。

※ 请特别注意

A、老师们填报的一定是能够直接打开论文的网址链接(或论文所在目录的网址链接)。

B、请严格填报期刊的级别 (如:北大核心、CSCDCSSCI、普通(省级)等。

2)著作类:如实填写著作名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及详细说明,并上交原件到科研处核实。

3)专利类:如实填写专利成果、专利名称、专利号、获批部门、批准时间和详细说明(包括专利权人和专利类别等),上交专利审批资料及一份复印件,并交原件到科研处核实。

(三)科研处在审核职称论文、专利及著作时,均在科研系统里申报后才能进行审核(未在科研管理系统里申报的不予审核)。

(四)去年未及时申报的,请填表进行补报(见附表),纸质档由所在部门汇总盖章后报护理楼1005室,并发电子档至153814562@qq.com

三、督促按时间和要求及时在网上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1930

 

附表:2020年度教师未统计的科研成果汇总表

 

2020年度教师未统计的科研成果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