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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研团队的通知
2021-10-13 15:20 | 编稿:陈丹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团队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6[64])要求,现启动我校2021年度科研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队名额与研究方向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年度拟立团队数为:自然科学研究团队1个。本次申报的科研团队,要围绕学校专业(学科)和发展、专业(学科)建设,对接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卫生与科技发展规划中的相关现实问题选择研究方向,开展研究。

二、基本条件

1、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含一名教授培养对象、一名副教授培养对象及中初级职称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2015-2020年已立项团队的负责人不得作为本年度申报团队负责人。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鼓励医院与二级学院组建团队,使学科、专业交叉与融合。团队负责人由团队成员确定,团队须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团队须聘请一名在职校内教授作为科研导师。

2、团队成员须具有努力探索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或在相关研究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和研究优势,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3、团队负责人应为学校在册(在编、在岗)人员,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在团队中能发挥较强的凝聚作用,能带领、指导团队的其他成员,并已经取得优秀业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4、团队应有良好的支撑环境,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研究方向须与学校专业发展相关。

三、科研团队的申报与审批

科研团队采取团队自主申报、科研处初审、纪委抽取临时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的方式产生。学校委托团队除外。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群体,由申报组建团队的负责人组织成员共同确定申报方案,填写《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团队申请书》(见附件),经团队负责人所在院(部)审核推荐,报学校科研处。

2、科研处对申报的科研团队名单及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将其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必要时,可组织科研团队的成员进行评审答辩。经评审或答辩后,由专家组提出候选科研团队名单。

3、科研处将评审委员会遴选的科研团队名单向全校公示1周,公示无异议后,再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审议后由主管校领导与团队负责人签订有关合同和计划任务书,启动团队的建设工作。

四、申报时间要求

2021年度校级科研团队通过学校科研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系统开放时段:20211116日始至2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请申请者同时提交与网上内容一致的纸质申请书一式贰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签字后交所在院部,院部对团队的研究能力进行评价,写明审核结论、评价意见和推荐结论并盖章,汇总后交科研处。请各院部加强对项目申报的指导,认真组织申报,保证申报质量。

联系人:罗仁芝    

咨询电话:58519030

五、有关说明

1、教授和副教授培养对象可为一人,也可以为多人,培养对象身份是否转换由团队自定。

2、原则上团队成员为申报时成员,如变更成员,需有充分理由,且须由团队申请、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科研处和校领导审批。

3、团队成员建设期内成果计入,以团队立项之日为界,立项之日后,发表(以投稿为准)、申报、申请、出版的与研究领域相关的专业和教研论文、科研课题、专利、专著等都可以计入,立项之日前的均不算。

4、团队建设验收可以申请延缓1-2年,但需有充分理由,且须由团队申请、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科研处和校领导审批。

 

 

    附件:《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团队申请书》

     

 

                             科研处

20211013

 

附件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团队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