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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规定
2022-03-13 16:56 | 编稿:刘佳 

 

校属各单位:

根据3月13湖南省教育疫情防控工作紧急视频会精神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是当前最大的政治和任务”要求,从严从紧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新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学校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作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严把疫情防控校门关。在湘潭市阳性病例清零前,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非必要不出门,确需出门,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重启两校区校门辅导员值班制,查验出门学生请假手续。所有进入校园人员均须测量体温、核验身份,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红码黄码人员和密接次密接人员严禁入内。校外人员和车辆须实名登记,建立校外人员和车辆出入台账。外卖实行定点不见面交接,外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交接前须查码测温。

二、大力推进疫苗接种。建立疫苗接种台账,并动态更新。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疫苗(加强针)接种全面摸排,在校内开设疫苗接种方舱,对应接未接人员分部门(学院)逐人落实,确保3月15日前疫苗(加强针)接种全覆盖。

三、加强师生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建立好台账。教育师生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关注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码和行程码状态,落实“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校内保安、物业、食堂和宿管等高风险人群信息录入省防控信息系统,逐月进行核酸检测。

四、引导师生加强个人防护。要求师生坚持佩戴口罩,控制社交距离,非必要不出行,教职工非审批不出省。加强校外实(学)习学生疫情防控教育和管理,教育引导校外实(学)习学生严格遵守实(学)习单位及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加强个人防护,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控措施。

五、坚持家校协同防控。加强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监测,特别是有家庭成员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要第一时间报告所在部门(学院)

六、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实验实训室、公共卫生间、快递点等校内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环境消杀、通风换气、卫生清洁等工作,并建立台账快递进校前第一时间进行消杀处理。

七、坚持多病共防和人、物、环境同防。加强春季常见多发传染性疾病防控和宣传教育加强食堂和超市食品监管,增加重点环境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消杀频次。

八、加强疫情防控督促检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漏洞、补短板,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疫情防控规定。

九、做好单独招生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单独制定单独招生考试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维护考生权益,确保考生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平安稳定。

疫情防控,责任重于泰山。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全校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个别疫情爆发地的教训,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严峻性、复杂性和极端紧迫性,在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特别做好重点人群、公共场所和关键时段的防控,合力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