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质管办 > 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3月份“预安销号”考核和4月份计划申报的通知
2024-03-21 09:23 | 编稿:李琪 

关于20243月份预安销号考核和4月份计划申报的

 

机关各部门、各教学院部、直属附属医院:

从即日起启动20243月份的“预安销号”考核和提交20244月工作计划的工作。请按照下列要求,及时申报。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432524:00

二、申报网址:https://211.138.232.6/QualityCtrl/Default.aspx

三、申报内容:

(一)申报20243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各部门对3月工作计划中本部门的任务,申报完成情况(“完成”、“未完成”、“客观原因未完成”三种状态之一),上传能证明任务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客观原因未完成”请填写《预安销号任务“客观原因未完成”申报表》并按要求在平台上传申报表及佐证材料。

(二)申报20244月份工作计划。

1.结合学校党委行政2024年工作要点、“双高”建设任务和本部门工作计划拟定预案销号任务。除“双高”任务外,原则上新增工作任务3~4项,工作任务尽量有体现本部门工作的亮点和可衡量的标志性成果。各部门申报的预案销号工作计划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确定,并由部门负责人报分管校领导同意。

2.双高任务申报:

4月开始,双高任务申报必须在“双高建设项目任务工作目标预安销号任务设置”界面进行申报,其基本操作同去年。但因今年的双高任务清单格式与去年稍有不同,在双高任务申报界面申报双高任务时请特别注意如下图:在搜索相应任务时,“部门”一栏一定要选择“不限”,“完成期限”选择“04月”,否则可能看不到相应任务。

 

四、特别提醒:

1.各部门应按时、如实申报。申报计划明显不合要求、逾期申报、漏报的,当期考核计分直接扣10分。

2.各部门一定要将上报到双高办20244月份的“双高”任务纳入到预安销号考核中计划中,(详见《附件:2024 年度“双高”校建设任务清单(学校层面+三个专业群----2024.3.20导入预案销号平台用)》。

3.各部门有全校性的工作需纳入“预安销号”中,请于325日之前将具体任务和配合部门报质管办赵修斌,质管办统一报领导审核后统一在预案销号平台指派相应任务。

4.各部门在提交3月任务完成情况时若隐瞒实情、故意谎报完成情况的,当期考核计分直接扣20分。

5.网页更新上传佐证材料以宣统部提供的完成情况为准,“教务处、各教学院部课程设置表、学生信息完善表等信息采集”上传佐证材料以质管办提供的完成情况为准。

.结果公布:质管办汇总各部门申报情况,报书记、校长和党委会审定。审定结果更新到系统,同时发布于AIC系统,请各部门及时查看。

 

质管办       

 202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