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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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5〕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25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是国家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石,是落实教育强省战略的关键支撑。各地各校务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教育统计服务国家和全省战略、支撑教育治理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维护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独立性、严肃性和公信力。要聚焦教育强省目标,关注教育热点、难点,进一步提升善用数据说话、善于精准预测、善谋数据之策的能力水平,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可靠的数据基石。
二、不断提高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强化制度建设。各地各校要根据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对工作机构与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统计工作制度进行梳理、补充与完善。
二是切实加强统计培训。9月11-12日,我厅将以在线培训的形式,组织开展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省级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1),各地各校要积极参加省级培训,并组织开展本地本校培训工作,原则上做到统计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同时对今年新到岗的统计工作人员加强全过程指导,确保统计工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指标内涵和填报要求。
三是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各地各校坚决抵制各种人为干预教育统计数据行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数据,同时要进一步健全统计数据审核和实地核查机制,对涉及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等相关数据进行重点审核,不断提高教育统计数据质量。
三、认真做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填报工作
一是认真填报统计数据。各地各校要对照最新《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准确把握各项统计指标的内涵,按规定口径逐项填报,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避免出现错填、漏填等问题,从源头上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同时要做好学生和教职工基本信息的采集,确保事业统计报表数据与基本信息采集数据完全一致。
二是及时维护学校信息。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学校(机构)代码季度和年度维护,及时对辖区内学校代码的设立、撤销、撤并、修改等进行更新,做到不重不漏,未在规定时间取得代码的学校(机构)将不纳入事业统计范围。
三是强化统计数据审核。各地各校要加大统计数据审核力度,重点注意上下年数据的衔接,对寄宿生、床位数、教师学历、办学条件等重点指标、往年易错指标以及2025年新修订的指标数据进行重点审核,对统计系统提示的逻辑校验错误修改到位,经验校验错误要进行认真核实并填写说明。
四、其他事项
1.2025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及培训课件、《2025年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2025年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及培训课件已上传至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网站的教育统计专题板块(http://stats.emic.edu.cn/),供各地工作部署和培训参考。各单位可登录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在线培训平台(https://fudan.chaoxing.com/)学习了解相关课程,并根据工作需要选择课程开展自学。
2.2025年教育统计信息系统将于9月下旬开放,请各高校、市州分别于10月25日、31日前通过教育统计信息系统上报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代码维护工作完成后,各地要打印学校(机构)代码备案表,签字盖章后随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一同报送。
3.各地要按照《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和联网直报有关要求开展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完成情况表”由负责学校基本建设业务的部门组织实施,其他调查表由教育统计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联系人: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鲁光杰 0731-84728682
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熊 瑛 0731-84729708
附件: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省级培训安排
湖南省教育厅
2025年9月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