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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毁掉了自己的快乐和幸福”——一名罪犯的忏悔
2013-11-25 13:31 | 编稿:纪委 

 

我原是拉萨某银行的客户部经理,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我曾经是一名国家干部、一名共产党员。我现在特别羡慕监狱外面的世界,羡慕铁窗外的自由生活;羡慕你们可以穿不同的衣服,留自己喜欢的发型;羡慕你们可以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如果,此时此刻,若有人问我什么叫幸福?我会毫不迟疑地回答,你们拥有的这一切就叫做幸福。我也曾经这样幸福地生活过,可是,我却没有能够把握住自己,在贪婪欲望的驱使下,毁掉了那本属于自己的快乐和幸福。

 

风华正茂时 贪念坠深渊

 

我是革命军人的后代,也曾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大学毕业后,如愿以偿地分配到拉萨市的某银行工作。没有多长时间,我的敬业精神、工作能力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我曾被评为“优秀员工”,是单位最年轻的科级干部,不久,又挑起了客户部经理的重任,成为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我担任客户部经理后,同外界交往的机会多了,看到一些人穷奢极欲、挥金如土,再想一下自己只是一个“过路财神”,过着平淡的日子,一种失落感油然而生。每当我沉溺于歌厅舞池,流连于宾馆酒楼,一掷千金、纸醉金迷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快感。然而,这样的生活没有大量金钱的支撑是实现不了的。第一次贪污作案时,思想上也有过矛盾冲突,但是,享乐的念头还是占了上风。我也曾宽慰过自己,觉得享受之后找机会筹钱补上也不迟。当自己不安的心情渐渐远去,廉耻之心也随之消退,其结果便是胆子越来越大,由心存侥幸变为肆无忌惮。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我作案12次、贪污公款64万元,全部挥霍于酒色之中。

 

“金钱、幸福”梦 醒在铁窗内

 

没钱的时候,总想有钱,可一旦有了钱,我不但没有感到幸福,反而有了心病。那时,尽管我的身体还在牢狱之外,但心已经开始坐牢了,做贼心虚的感觉时刻困扰着我,整日疑神疑鬼、提心吊胆。我不敢看庄严的国徽,听不得尖利的警笛声,就连电话铃一响都感到紧张不已。2002年,我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听到终审宣判,我如坠深渊。当我在监狱第一次被剃去黑发时,我知道,曾经拥有的一切——自己朝阳般的事业、自由和自尊已随着一缕缕的黑发、一滴滴的泪水飘落。

 

面对高墙电网和漫漫刑期,我开始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我作为一名年轻的部门经理,凭着自己的合法收入,完全可以组建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我为什么要去贪污犯罪?这绝不是偶然,我是在理想信念上出了大问题。我归纳为:自私、贪婪、虚荣的不平衡心理和错误的人生态度。在狱中我曾经读过这样一段文字:“贪婪和虚荣,是一种比贫困和自卑更糟糕的痛苦。贫困和自卑或许意味着缺少很多东西,而贪婪和虚荣却意味着拥有什么东西也不够!”这正是我的写照。

 

自身罪孽重 无颜对父母

 

我的父亲作为一名立过战功且在革命队伍里奋斗了几十年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安贫乐道,淡泊名利;我母亲生活俭朴,从不乱花一分钱;但他们在我身上却从不吝啬。我明白“父母之恩,终生难报”的道理。可是,我这个不孝之子不但未能报答养育之恩,反而给他们带来了痛苦和羞辱。当我被判刑后在监狱里,第一次同车祸后病情稍稍好转的母亲会面时,十几分钟的时间,我没听到一句完整的话,母亲在隔离窗那边撕心裂肺地哭着,我也在这边默默地流泪。想到父亲因我犯罪而羞于出门,想到母亲因我犯罪哭成泪人,我就心如刀绞。这一切都是我亲手造成的孽债。我恨自己,我的人生怎么会是这样?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宁愿粗茶淡饭过一生,也不会为贪图享乐而违法犯罪。

 

我深深认识到蔑视党纪国法必会受到惩罚!践踏党纪国法终将落入法网!以身试法必将身败名裂!我曾经编织的“金钱梦”、“幸福梦”成了现实中的高墙铁窗,如今身在监狱,回首往事,忏悔不已……(记者曾范国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