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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五年制高职录取有关事项通告
2014-07-14 10:40 | 编稿:刘佳 

一、录取原则

新生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考生语文、数学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成绩相加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录取。

二、公布录取结果。

715左右,公布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公布录取名单,并电话通知考生。请注意关注学院网站,保持通讯畅通。

三、缴费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被录取考生请于716日至20日预交一年学费,学费标准为每年5460元。考生尽量直接来学院以现金或刷卡方式交费,凭交费收据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录取通知书。路途比较远的考生也可以通过转账方式交费,转账交费时,请务必在转账附言栏(备注栏)注明“×××(学生姓名)五年制新生学费”,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便查询核对。由招生就业处凭计财处提供的转账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720日前未办理交费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交费地点:院本部图书馆七楼计财处。

学院账户:

户名: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4300153006305250229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湘潭河东支行

四、入学报到。

913新生到院本部报到,新生入学报到后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退学退费。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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