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防火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及家属生命财产安全,特就安全防火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1、任何人不准故意破坏、拆除或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2、不得在办公场所和宿舍私自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
3、使用多用插座时,切忌插用电器过多,以免造成插座、插头齿合不良发热失火;不得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办公室或宿舍内燃烧废纸、文件和使用燃具烧煮食物。
4、办公室或宿舍离人时要注意及时关闭所有设备电源,以免因用电负荷减少、电压升高,击穿电器薄弱元件,引发火灾。
5、发现火情,请迅速组织扑救,并及时与保卫、后勤及办公室等部门联系;火势较大时,请拨打119报警,并有序疏散人员,疏散时,请走安全通道,切勿使用电梯逃生。
党政办公室
保 卫 处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