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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庆新获评“湘乡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015-05-13 16:48 | 编稿:谭燕 

                                 

【本网讯】
511上午,湘乡市综治委、政法委、见义勇为奖励促进会来院授予龚庆新同学“2015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院党委书记杨南南、副院长左泽文,湘乡市政法委副书记李光平、综治办副主任成惠林、潭市镇人大主席、党委专职副书记潘敏华及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150余人参加了表彰大会。

会上,成惠林副主任宣读了《关于表彰龚庆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李光平副书记、潘敏华主席分别为龚庆新同学授予荣誉证书和佩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绶带。龚庆新同学作了表态发言,她非常感谢来自家乡的各位领导对她的肯定,感谢学院老师教给她扎实的专业知识,让她能够在别人生命危难之际伸出自己的援手,体现了一名医护人员存在的价值。并表示,在以后的实习和工作当中,她将更加努力,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做一个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人。

左泽文副院长指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龚庆新是学院培养的继感动湘潭十大新闻人物王保磊、勇救落水学生的先进人物夏志华之后的又一先进典型,是学院的骄傲。她的事迹朴实无华,却感人至深,平凡中的榜样力量无穷尽,质朴中的英雄精神更可贵。她的行为展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她的义举让社会变得不再冷漠。左泽文副院长号召全院师生要以龚庆新同学为榜样,面对危难,敢于见义勇为;认真学习,善于学以致用;关爱同学,待人真诚友善,人人学习模范,人人争当模范,让社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文:肖理红/图:赵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