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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实验员公告
2015-07-13 19:46 | 编稿:赵宇杰 

因学院教学的需要,2015年下半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

名称

计划

性别

年龄

最低

学历

 

其他要求

康复实验员

 

1(人)

不限

25岁以下

全日制

大专

(三年)

康复治疗

康复护理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普通话流畅,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女性身高1.58m以上,男性身高1.68以上;优秀的五年制高职毕业生也可报名;有临床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30岁。

二、招聘条件:

1)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 25周岁以下(199011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73日??2015831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发送至人事处报名邮箱1363696454@qq.com

四、公开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在院纪委监督下,由人事处组织实施,分为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

1)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构成:笔试占40%,操作技能考核占40%,面试占20%

①笔试

笔试按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3开考,特殊情况达不到1:3,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笔试内容:测试对应岗位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待定(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湘潭职院本部

②操作、面试

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操作技能考核、面试人选。(若遇特殊情况,达不到此比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操作技能考核、面试时间:待定(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   

①按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②若某岗位的笔试、操作、面试等环节均只有一人参加,须经人事处、相关教学院部根据其综合成绩共同研究形成意见并报学院决定是否进入到体检环节。

3)考核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4)公示

考核合格后,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5)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先试用三个月,合格后,由学院人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学院公开招考直聘人员管理。(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最低基本工资1550/月,全年发放12个月,依据工作年限、职称晋升、学历提升等情况可逐年提高基本工资,实验带教按实际课时数另计课酬,)

五、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731-58519108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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