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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6-03-17 13:22 | 编稿:赵立无 

1014校徽标准字组合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原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2846(国标)   4369(湖南)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我校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学制三年,颁发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四、办学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双拥中路,邮编:411102

 

五、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及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机构,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六、招生区域和对象:取得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七、单独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性别要求

(年/元)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医疗设备维修技术方向)

文理兼招、中职对口

60

3

4600

不限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医学影像设备方向)

文理兼招、中职对口

60

3

4600

不限

卫生信息管理

文理兼招、中职对口

50

3

4600

不限

会计

文理兼招、中职对口

100

3

3500

不限

保险(医疗保险实务方向)

文理兼招、中职对口

50

3

3500

不限

康复治疗技术

文理兼招、中职对口

100

3

5460

不限

药学

文理兼招、中职对口

140

3

5460

不限

医学检验技术

文理兼招、中职对口

140

3

5460

不限

口腔医学技术

文理兼招、中职对口

100

3

5460

不限

护理(康复护理方向)

文理兼招、中职对口

100

3

5460

不限

 

八、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按照公开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如遇考生放弃录取,则按缺额进行相应递补,录满为止。拟录取名单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健康状况: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学费标准: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

4.录取结果查询公布:按教育部和湖南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校网站查询。同时,报考我校的考生,请留好详细联系电话,便于我校与考生联系,做好录退工作。

5.经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的单招考生,不能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6.我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 “阳光工程”,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考试入学、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本章程由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电 话:0731-58519123(含传真)  0731-58519121

手 机:13875261580(赵老师)  13657324902(曾老师)

    投诉举报电话:0731-58519003

邮 编:  411102    Email3570815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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