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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 营造美好家园”倡议书
2016-11-07 08:29 | 编稿:谭燕 

湘潭是我家,文明创建靠大家。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的最高荣誉称号,今年11月,湘潭市将迎来第二次年度测评,目前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作为湘潭市政府主办的唯一一所高职院校,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来,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为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员工发出倡议:

一、做文明创建的宣传员。我们号召全校师生员工了解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熟悉创建文明城市的相关知识、要求,进一步增强“创建不容有失”的责任感,积极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内容,努力营造人人知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做文明新风的推动者。我们号召全校师生员工积极支持市委市政府及学校为创建文明城市部署的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活动,主动劝阻和纠正不文明的人和事,坚决同不文明的言行做斗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身边人,带动身边人,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三、做文明言行的践行者。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行为规范,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文明习惯,树文明形象。自觉做到爱护市容,不乱贴乱画,不乱挂乱晒,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维护城市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维护车站、商店、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秩序,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坚决摒弃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

创建文明城市,营造美好家园。我们每一个人,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点滴做起,增强文明意识,提高文明素质,争当文明市民,为湘潭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13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做文明湘潭人”须知

一、工作须知

从2015年起,湘潭市用三年时间着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一年打基础,第二年上台阶,第三年实现目标,即2017年成功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在这三年中,湘潭市将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要求,做好对标达标工作。主要开展五大行动:一是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二是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三是开展文明创建宣传造势行动;四是开展公共基础设施提质行动;五是开展“窗口”服务提质增效行动。

2016年11月,湘潭市将迎来第二次年度测评。这次测评将采用实景模拟验证、实地调查、实地观察、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实景模拟验证,包括拨打法律服务热线和维权举报电话等;实地调查就是进入现场查证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测评标准,比如到社区去查看相关的工作记录等等;实地观察是到实地考察点,在一定的时间内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例如在规定时间内到一个交通路口,看行人过马路的情况,看机动车是不是按章行驶等;问卷调查是民意调查提问的一种方法,分为入户调查和随机街访。

二、知识须知

在这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作为湘潭市的居民,全体湘潭人应该掌握如下知识: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湘潭精神:坚韧不拔、敢为人先。

3、我市的全国道德模范:文花枝、杨怀保、许月华。

4、我市获得的全国性荣誉:全国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书法名城等。

5、湘潭市民文明公约的内容

爱国爱家,爱我湘潭。敬业奉献,勤俭节约。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助人为乐,友善和谐。

见义勇为,孝老爱亲。明理知耻,积德向善。

崇尚科学,求知求真。开拓创新,敢为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