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院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实验员公告
2017-01-05 10:40 | 编稿:谭燕 

因学校教学需要,2017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

名称

计划

性别

年龄

最低

学历

 

其他要求

医学解剖实验员

1(人)

不限

35岁以下

全日制

大专

临床医学、护理、助产

男性身高不低于1.65M

女性身高不低于1.55 M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1228日——201736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护理楼10楼人事处1015室(双拥中路)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发送至人事处报名邮箱:1363696454@qq.com

四、公开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在校纪委监督下,由人事处组织实施,分为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考核、聘用等步骤。

1.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构成:笔试占50%,操作技能考核占50%

①笔试

笔试按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3开考,特殊情况达不到1:3,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笔试内容:测试对应岗位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本部

②操作

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操作技能考核人选。(若遇特殊情况,达不到此比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待定(时间另行通知)

操作成绩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不参加体检。

2.体检  

按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实际需要,学校可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3. 公示

体检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4.考核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考核试用期为三个月。

5.聘用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学校人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学校公开招考直聘实验员管理范畴。(公开招考直聘实验员应发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职称工资或学历工资四部分组成,全年发放12个月,学校按政策购买“五险一金”,实验员带教实验课按实际课时另计课酬)。

五、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731-58519108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1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