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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开招聘临床学院院长(兼直属附属医院院长)公告
2017-02-14 17:28 | 编稿:谭燕 

因学校工作需要,2017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学院院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岗位名称:临床学院院长(兼直属附属医院院长)

2.计划数:1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事业单位编制的在编人员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

4.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教学能力

5.在二级甲等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从事一线临床医疗工作

6.有医院管理经验,担任过任职医院中层以上干部(含科主任职务)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214日——201731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护理楼10楼组织部1017室(双拥中路)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发送至报名邮箱:2521512309@qq.com

    3.联系电话: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0731-58519009

四、公开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在校纪委监督下,由组织部组织实施,分为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外调、测试、体检、公示、考核、聘用等步骤。

1.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构成:笔试占20%,试讲占30%,面试占50%

①笔试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笔试内容:应聘人员按要求写一篇申论

笔试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本部

②试讲

由学校指定试讲内容并提供教材,提前一周告知试讲者,试讲不使用多媒体设备,试讲者应准备好教案,按时参加试讲,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打分。

③面试

采用答辩形式进行,评审组成员由校领导和专家组成。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

按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实际需要,学校可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3.公示

体检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投诉或其他不宜聘用情况,学校组织部、人事处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待遇:应聘者一经聘用,学校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任命其为学校临床学院院长(副处级)和学校直属附属医院院长(副处级);经济上,给予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被聘者如有正高职称且各方面条件特别优秀的,经济待遇另行商议。

2.不办理家属调动事宜。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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