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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纪委通报 潭纪通〔2017〕3号
2017-05-04 16:59 | 编稿:纪委葛金平 

中共湘潭市纪委机关
关于9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7 1-3 月,全市共起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30, 受理举报数69起,立案30件,处理2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18 人,移送司法机关 6 人。为进一步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9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湘潭县石潭镇八角亭村党支部原书记冯应龙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冯应龙在任八角亭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五保户赔偿金、水库承包款、上级单位支持资金等各类款项34.72万元。冯应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湘潭县易俗河镇白云村原村主任楚应奇截留挪用制种费用问题。楚应奇在任白云村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采取支付村民部分制种报酬拖欠尾款或者不支付村民制种报酬的方式,从其代为保管的白云村制种费用中挪用 63 万余元,其中 51万余元用于投资自己的工程建设项目,12 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楚应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湘潭县石潭镇财政所原总会计赵薇截留挪用新农合资金问题。赵薇在任石潭镇财政所总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2013年至 2015 年共 32 次累计挪用新农合资金 1061.6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非法获利 30770.12 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赵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湘潭县中医医院白石分院骗取新农合基金问题。20111月至 2014 2 月期间,湘潭县中医医院白石分院以新农合参保人员、五保户等人名义逐年办理虚假住院手续,骗取新农村合作医疗金 777.89 万元。县中医医院白石分院原农合审核员王建辉受到开除党籍、行政降职处分;县合管办监审股原股长赵琼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县中医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刘银龙,县合管办主任刘启南,县中医医院副院长刘新辉(分管农合医保)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中医医院农合办主任胡杏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县农合办监审股副股长后任股长冯振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农合办副主任(分管监审工作)夏明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湘乡市龙洞镇原泉冲村党支部书记沈谷良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问题。沈谷良在任龙洞镇原泉冲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对泉冲村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村级财务混乱,村集体漏记收入 16 笔共计 24.61 万元,重计支出 2 笔共计 2.5 万元;沈谷良代签冒领村干部及水库管理员工资共计 5800 元,并将其留作私用。沈谷良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6.韶山市韶山乡韶阳村党支部原书记章贱平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章贱平在任韶山乡原谷阳村(村合并后为韶阳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2012年至2014年,克扣民政、住建部门拨付下来的26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合计16.91万余元,并且该笔资金没有入村级账目。章贱平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雨湖区长城乡立荣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建秋虚报冒领问题。张建秋在任长城乡立荣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通过以其妻子的名义办理虚假的营业执照和木材加工经营、加工许可证,伪造市场场地租赁协议,非法套取占有汽车西站项目征拆款28892元。张建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8.岳塘区荷塘街道财政所原出纳李佳贪污侵占问题。李佳在任荷塘街道财政所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 2013 4 月至2014 12 月期间,通过篡改报销凭证金额等方式,非法套取财政资金24万元。李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法所得被收缴,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岳塘区霞城农场原场长周晓云截留挪用问题。周晓云在任霞城农场场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400万元借给他人使用,采用截留零散收入、虚开发票套取现金18.51万元设立小金库,损害群众利益。周晓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些“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发生在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过程中,不仅让群众利益直接受到损害,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基层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当好监督执纪的坚强后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问责力度,以责任追究激发责任意识,聚焦“雁过拔毛”式等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真成效,确保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得到真落实,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群众满意度。

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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