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并校团委:
2017年是湘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战决胜之年。7月,湘潭市将迎来第三次年度测评。为切实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我校在创文验收中不扣分,同时提升全体师生的文明素养,打造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开展“助推文明创建,打造和谐校园”文明志愿者服务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6月8日-7月15日
二、参加人员:全体教职工党员、学生志愿者
三、活动形式:每天安排党员志愿者及学生志愿者在校园范围内开展巡查,捡拾清扫垃圾,清除牛皮癣,劝导校内吸烟、乱停乱放、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陋习,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并发现创文工作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报告校创文办。
四、活动要求:
1、教职工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排班,每班不少于3人,于每个工作日的7:30-8:30,12:00-1:00,4:30-5:30三个时间段在校内进行三轮巡查。
2、学生志愿者由团委进行统一安排,每天配合执勤教职工党员进行巡查。
3、执勤人员每天上岗前需佩戴执勤袖章,领好劳动工具(校本部在护理楼一楼后勤处领取,河西校区领取地点由河西校区后勤保卫处指定),并在领劳动工具处做好工作登记。
4、共产党员要积极参与,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原则上所有共产党员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情况下,必须参加一次创文志愿者活动。各支部要妥善做好安排,并把它作为支部六月份“两学一做”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做好出勤记录和工作记录;各总支要抓好对支部组织参加创文志愿活动的督查,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组织部要及时了解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做好登记。
五、具体安排:
(一)教职工党员
1、校本部
单位 |
医管学院原医电学院党员(15) |
医管学院原管理学院党员(8) |
护理学院第一党支部(46) |
护理学院第二党支部(10) |
医技学院第一党支部(14) |
值班日期 |
6.8-6.9 |
6.12 |
6.13-6.16
6.19 |
6.20 |
6.21-6.22 |
单位 |
医技学院第二党支部(10) |
临床学院党总支(9) |
公共课部第一党支部(13) |
公共课部第二党支部(11) |
机关第一党支部(25) |
值班日期 |
6.23 |
6.26 |
6.27-6.28 |
6.29-6.30 |
7.3-7.5 |
单位 |
机关第二党支部(17) |
机关第三党支部(18) |
机关第四党支部(18) |
机关第五党支部(6) |
机关第六党支部(7) |
值班日期 |
7.6-7.7 |
7.10-7.11 |
7.12-7.13 |
7.14 |
7.15 |
2、河西校区
单位 |
护理学院第
三党支部(10) |
河西校区后勤保卫第一党支部(6) |
河西校区后勤保卫第二党支部(3) |
离退休办党小组(4) |
值班日期 |
6.8-6.9,6.12 |
6.13-6.14 |
6.15 |
6.16 |
|
(二)学生志愿者(略)
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