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校计算机软件资源作用,提供优质方便服务,规范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 网络中心负责学校正版软件的购置、保管并对外提供软件借用服务。包括: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
第二条、 网络中心购置新软件须登记建帐并对外公布,报废时应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网络中心提供借用的软件仅限我校教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第四条、 教职工借用软件时,须填写借用登记表。并在借出后3个工作日内归还以便其他人员借用,逾期不还者将暂缓其所在部门的下次借用。
第五条、 网络中心管理人员须认真检查所还回的软件,并进行登记。如发现人为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况进行赔偿。如教职工将所借软件遗失,须照价赔偿。
第六条、 教职工应在学期结束前将所借用的全部软件归还网络中心。
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