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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届大专毕业生就业推荐有关规定
一、就业推荐负责人:陈罗湘、成强、各班班主任
二、就业推荐方式:系部推荐或自主择业
三、就业推荐条件:
1、2006年应届毕业生 2、学习成绩合格
3、无拖欠学费情况 4、无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被撤消
四、就业推荐原则:相同专业按三年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根据用人单位招聘的要求和数量按先后顺序推荐。
五、就业推荐程序:
1、用人单位情况介绍;
2、自愿应聘的学生到系部填写《应聘申请表》,并上交系部;
3、系部根据综合测评总成绩对申请人进行排名,按照用人单位的招聘数量以1:1.2的比例推荐应聘对象;
4、公布应聘结果;
注:1、被用人单位聘上的学生如因个人原因自己主动放弃,一律视为自主择业,系部将不再负责该生的就业工作;
2、未被聘上的学生在下一次招聘时自动参与排名推荐;
六、系部鼓励学生自主择业,并积极为他们的就业创造有利条件。但自主择业的学生必须在2006年5月1日之前落实单位,并及时将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单位和本人的联系电话告之系部。
信息工程系
200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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