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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工作
信息工程系2006届大专毕业生就业推荐有关规定

信息工程系

2006届大专毕业生就业推荐有关规定

一、就业推荐负责人:陈罗湘、成强、各班班主任

二、就业推荐方式:系部推荐或自主择业

三、就业推荐条件:

1、2006年应届毕业生 2、学习成绩合格

3、无拖欠学费情况 4、无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被撤消

四、就业推荐原则:相同专业按三年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根据用人单位招聘的要求和数量按先后顺序推荐。

五、就业推荐程序:

1、用人单位情况介绍;

2、自愿应聘的学生到系部填写《应聘申请表》,并上交系部;

3、系部根据综合测评总成绩对申请人进行排名,按照用人单位的招聘数量以1:1.2的比例推荐应聘对象;

4、公布应聘结果;

注:1、被用人单位聘上的学生如因个人原因自己主动放弃,一律视为自主择业,系部将不再负责该生的就业工作;

2、未被聘上的学生在下一次招聘时自动参与排名推荐;

六、系部鼓励学生自主择业,并积极为他们的就业创造有利条件。但自主择业的学生必须在2006年5月1日之前落实单位,并及时将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单位和本人的联系电话告之系部。

信息工程系

200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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