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学院-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首页 > 医学技术学院 > 学院动态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编辑:张钰     发布时间:2022-09-08    浏览:1310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学风建设,科学评价和有效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为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评优评先等评审工作提供依据,现就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问:成 

  长:付 

  员:廖    郭泽锋  李四军 朱松林  张经宇

张力丰  马小强  还丽萍

2、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团学干部代表等8-10人组成的二级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班委会、团支部委员4人、普通同学3人组成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议小组。

二、测评时间

99-26

三、测评对象

    2021级三年制学生

四、测评内容

1、测评指标

 

10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要求

德育(40%

政治表现

要求见学生手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

品德修养

治学态度

集体观念

组织纪律

劳动卫生

智育(50%

体育(10%

加 分 项 目

减 分 项 目

2、等级比例

优秀等级:得分90分以上,或得分在本班排名前20%

良好等级:得分75-89分,或得分在本班排名21-60%

合格等级:得分60-74分,或得分在本班排名61-90%

不 合 格:得分60分以下,或得分在本班排名最后10%

五、测评要求

综合素质测评事关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科学评价,事关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审工作。各二级学院、班级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握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测评公开、公平、公正。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