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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艺术设计系班级日常管理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规范我系班级管理,促进我系班风、学风建设,增强我系班级和同学之间团结协作精神,逐步实现对各班考核的标准化、合理化、科学化,根据我系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工程系学生会、团总支是以“服务学生,全面促进班风、学风建设”为目的,依照本制度对各班进行统一管理与指导的专门组织。

第三条:各班应认真组织对本制度的学习,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加强文明意识,努力争创优秀班级。

第二章 评比办法

第四条:以一周为评比周期,每周总分100分为基数,按照评比细则实行加扣分制度。

第五条;每周按周评比原始分进行排名。期末将各班每周评比原始分数的平均分作为该班期评总分。

第六条:如因班级实习、见习等客观原因参加不能评比,则该周不考核,期末按实际考核周平均计算。

第三章 评分细则

第七条:减分

一:升旗、早操(10分)

①所有寄宿生都必须按时参加。迟到、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有5人以上未到的班级扣10分。(扣分不得超过10分)

②集合要求按照指定顺序,做到快、静、齐。不按指定顺序排队的班级扣5分/次。

③升旗过程中队伍必须整齐且保持安静。不安静的班级据情节扣1—3分。

④升旗过程中必须维护保证各班所在区域地面的卫生。卫生状况差的班级扣2分/次。

⑤要求分管所在班级的团学干部及时将情况反馈到体育部。对于个别屡教不改的同学或班级应给予通报批评。

三:课堂纪律

①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请假必须有请假条且经批准,否则一律以旷课论处,迟到、早退扣0.5分/人,无故缺席扣1分/人。

②上课不得在教室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谈,吃东西或进行一些影响课堂秩序的活动,违者视情节扣1—5分/次

四:晚自习

①晚自习要求全体寄宿生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0.5分/人,无故缺席扣1分/人。

②晚自习不得在教室内随意走动、交谈、大声喧哗、抽烟、酗酒或从事一些影响学习纪律的活动,违者视情节扣1~5分/人。

③不配合学生会、团总支检查或全体不到位视情节扣1-5分/次。

④在教室听音乐不能够影响其他人的自习,否则扣1分/次。

五:宿舍

① 寝室内务凌乱,卫生状况差扣1分/班。

② 违章用电扣2分/人。

③ 就寝迟到扣0.5分/人,缺寝扣5分/人,不按时起床扣0.5分/人。

六:资料上交

凡要求上交的各种表册、资料迟交扣2分/次,缺交扣5分/次

考勤记录本、班级日志每周一晚上7:00交到系学生会办公室检查,一次未交扣10分,未如实上报扣10分。

七:会议

①要求参加的各种会议迟到、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

②团总支、学生会成员例会迟到或缺席按上述标准扣其所在班分数。助理班主任、班团干部开会迟到、缺席按上述标准扣其所带班级的班分。

③各班要求的宣传刊、宣传会议不到位或不做视情节扣1—5分/次。

八:卫生

a、教室卫生

黑板未擦扣0.5分/次、垃圾未倒扣1分/次、课桌内有纸屑,课桌摆放不整齐扣0.5分/次、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扣1分/次。

b、公共区大扫除

① 教室、公共区未打扫干净扣2分/次、未打扫扣5分/次,并给予通报批评。

② 窗户、门、讲台未擦扣0.5分/项。

③ 教室地面、走廊未拖扣1分/次,地上有果皮纸屑,粉笔头等物扣1分/次,墙壁有污点扣1分/次。

④ 黑板未擦扣0.5分/次、垃圾未倒扣1分/次、课桌内有纸屑,课桌摆放不整齐视扣0.5分/次、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扣1分/次。

九:严重违纪:

①不得在公共场合抽烟、酗酒违者扣3分/次。

②不得打架、斗欧,违者扣5分/人,并按实际情况及时上报各处室。

③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赌博违者扣5分/人次,并按学生管理条例规定处罚。

④夜不归宿或未经允许留宿外人违者扣5分/人次。

⑤学生处给予的警告处分扣2分/人,严重警告扣3分/人,记过扣4分/人,留校察看扣8分/人,开除扣10分/人。

⑥对其他班级或个人进行举报,如查明情况虚假扣5分/次,并给予警告处分。

⑦其他违纪按学生管理条例执行。

十:请假

①上课请假按任课老师一节课、班长二节课、班主任一天、系部二天、学生处三天以上的原则履行请假手续。凡请假一天以上需报系部备案。

②请假需写请假条且被相关人员批准后方可生效。早操、升旗请假必须得到宿管科老师批准方可执行;正常课堂学习时间请假须由任课老师、班长等相关人员批准方可执行;开会请假必须由会议主持人批准才有效。

十一:活动

大型活动有规定性任务的班级或个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或工作不力者视情节扣1~5分。

第八条:加分

1、各班在院系比赛中,个人获院一等奖加5分/次、二等奖加4分/次、三等奖加3分/次;系部获一等奖加3分/次、二等奖加2分/次、三等奖加1分/次;团体获院一等奖加10分/次、二等奖加8分/次、三等奖加6分/次,获系一等奖加5分/次、二等奖加4分/次、三等奖加3分/次,不重复加分。

2、以班为单位申请组织义务劳动,视影响及规模加5~10分。

3、其他好人好事,视情节酌情加分。

4、对重大违纪如实举报视情节加1~4分/次。

5、升旗或早操情况较好的班级加1~3分。

6、在学生管理方面提出重要见意并被采纳加3~5分。

7、在院报上发表文章加3分,在院外其它刊物上发表论文告之系部并得以证实的加8分/篇。

8、该周有两个寝室或两个寝室以上被授予流动红旗的班级加5分/次,被评为“文明寝室”的班加8分/次。

9、各班的学期成绩在系排名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艺术设计系学生工作办。

第十条:本制度于2005年9月1日试行。

艺术设计系

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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