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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编辑:赵汝     发布时间:2024-03-14    浏览:192


根据《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隆阳区卫生健康系统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隆卫健发〔202239号)文件精神,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自主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用人单位与编外人员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科学用人机制。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护理专业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五)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

 

(六)凡是涉嫌违法违纪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及医疗机构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数为4人,其中护理岗4,要求护理类专业。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202438日在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38日至2024315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汇总为同一文档后发送到指定邮箱397649346@qq.com

 

3.报名资料: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报名表(见附件2)、资格证和执业证书等岗位要求其他相关材料,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发送至指定邮箱397649346@qq.com

 

(三)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及面试。

 

(四)考试办法

 

1.笔试

 

1)试题命制。笔试试题的制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制作。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集中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医德医风、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考生抽取面试顺序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成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5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试题制作:面试试题的制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制作。

 

(五)确定考察对象

 

按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主要是根据岗位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若出现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编外人员,并在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编外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待遇

 

(一)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科报到,试用期结束与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被聘用者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为不低于隆阳区最低工资标准。

 

十、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全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医生

 

联系电话:15906986727

 

邮件邮箱:397649346@qq.com

 

医院地址: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瓦马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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