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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护理系宿舍管理负责人职责

1、主持宿管部门的全面工作,对学生宿舍管理负有全面责任。

2、负责对宿舍管理的日常工作进行布置、检查、落实,并制定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总结。

3、负责带领宿管员认真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及学院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学生宿舍“三防”(防盗、防火、防爆)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

4、负责宿管员的工作安排及宿管会的组建,检查、督促宿管员及宿管会干部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宿管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宿管部门的整体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5、负责组织寝室评优工作,进行每月“文明寝室”的评比核查,开展“星级寝室”的创建活动,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6、负责与宿管员一起对学生宿舍进行安排和调整。

7、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学生宿管会的工作,每月召开二次系学生宿管会工作点评会。

8、负责宿舍楼内学生违纪事件的处理,要深入楼层、宿舍,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违纪现象。

9、负责热情接待和解决学生反映宿舍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及时化解学生和宿舍管理者之间的矛盾。

10、配合年级主任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11、每周须有两次以上的内务、就寝检查记录。

护理系

2005年5月11号

 

 

 

 

护理系宿管员职责

1、负责遵照《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要求,督促、指导学生遵守、执行;

2、负责帮助学生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实施养成教育;督促学生搞好内务整理、物业管理、清洁卫生;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团结友爱、争创文明寝室。

3、负责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检查,(每周不低于两次对寝室抽查)并如实填写检查单每月28日上报系部宿管负责人。

4、负责每天晚就寝纪律的检查,并有详细记录。发现学生晚归、未归现象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宿管工作负责人。

5、负责各宿舍公物财产的登计并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内公物由寝室长签字认可,如寝室长中途离校或换寝室,新任寝室长续签。学生毕业时核对各宿舍公物财产是否完好,回收钥匙、房卡,对有损公物的寝室或个人标明公物损坏名称,上报综合保障科。

6、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经常与学生交流、谈心、融洽感情沟通联系,对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要及时劝阻,批评教育、记录、上报。

7、负责检查督促维修工作落实。

8、负责帮助寝室长建立“轮流值班表”、“寝室公约”。

9、负责学生住宿的安排和调整工作。

10、负责做好学生宿舍“三防”(防盗、防火、防爆)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

护理系

200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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