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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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9〕212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
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的通知
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持续推进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湘教发〔2018〕38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9〕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工作。抽查考核工作由我厅统筹,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负责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专业和对象
(一)抽查专业
1.从每所高职高专院校中随机抽取两个专业。若学校2017年有新增专业,则一个专业从2017年新增专业中抽取,另一个专业在省级立项的一流特色专业群中抽取。若学校2017年没有新增专业,则两个专业均在省级立项的一流特色专业群中抽取。
2.2018年专业技能抽查合格率低于60%的学校相关专业点。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各高职高专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三年制、五年制注册在籍毕业年级的学生。本次抽查高专院校成绩不对外公布。
二、对象抽取方式
本年度采用分校抽查方式抽取学生。即从学校随机抽取两个专业后,再从抽查专业的学生中随机抽取10%参加技能考核,如抽查专业学生不足100人,则抽取学生10人;如抽查专业学生不足10人,则全部参加;如抽查专业学生超过300人,则抽取学生30人。学生按应考人数1:1.1的比例抽取。
三、抽查考核专家
各校每个专业推荐1-2名专家,组成省级专业技能抽查考核专家库。技能抽查考核专家在省纪委省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按照回避原则,根据需要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抽查考核办法和依据
抽查依据为各校开发并公布的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和题库。各校须在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和题库开发工作,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同时将公布网址报送到省教科院职成所。我厅将在湖南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上(http://zcc.hnedu.cn/)公布各校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和题库网址。若学校没有按时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和题库网址,则抽查依据以省级相关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和题库或其他学校相应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和题库为依据。
五、工作安排
(一)抽查对象确定
我厅以2019年9月25日24时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中相关专业毕业年级学生为基础确定各校抽查对象。
1.
9月29日前,我厅将各校抽查对象名单上传至湖南省职业院校质量监测数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管理平台”,http://218.76.27.10:7701/Login.aspx)。
2.
各校从数据管理平台上下载抽查对象名单,核对学生信息(各校用户名及密码请与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所阚柯联系)。如学生满足《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对象说明》(见附件1)所列情况,学校可申请不纳入抽查范围,但学校须在10月10日前将正式报告、《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申请免抽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稿报送至我厅职成处909室,电子稿发送至我厅职成处电子邮箱。未提交报告视为学生信息无误,均参加抽查。
3.
我厅审查各校上报材料,确定2019年度学生技能抽查正式名单,建立应抽学生数据库,并上传至数据管理平台。
4.
各校在数据管理平台中确认各校应抽学生名单。
(二)专业及学生抽取
2019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筹备会定于10月23日上午9:30-12:00在省教育厅举行。届时在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和学校代表监督下,由电脑随机抽取抽查专业和学生。
(三)抽查考核时间
抽查考核时间定于10月27日。
(四)参考学生确定
学校可在抽取的名单中选择规定数量的学生参加考核,并于专家组到校后将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提交专家组。抽查对象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五)抽查考核实施
抽查考核采用分校抽查方式,即抽查考核在各校组织实施。专家组到校后,和学校共同制定抽查组考方案,确定各模块参考学生人数。考核范围要覆盖所有模块,严格按规范组织抽查考核。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学生参考模块、项目、场次、试题和工位,每位学生按试题要求独立完成测试。
(六)抽查结果处理
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由专家现场评定,属保密信息,任何人不得对外透露。我厅将统计分析各校专业技能抽查整体情况,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组考要求
(一)各校学籍管理部门应认真核查相关专业毕业年级学生信息,于2019年9月25日前完成本年度毕业年级学生学年注册及学籍信息异动工作。学校本年度毕业年级学生学年注册人数一旦确定,不再更改,并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学籍信息异动。
(二)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工作,明确领导、相关机构和专人负责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工作,配合专家组制定抽查组考方案,根据参加考核人数准备好相关场地、设施设备及材料等,按要求组织学生参加考核,确保考核顺利完成。
(三)各校必须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生考核前教育工作,特别强调安全方面的要求,确保学生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各校要认真排查考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重点设备要派专人负责,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四)抽查考核专家劳务费由我厅负责,专家往返交通费及食宿安排由抽查学校负责。
七、各校标准评价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本年度被抽中专业的技能考核标准和题库进行评价,遴选部分优秀标准与题库予以推广。
八、学校联系人及考评专家信息报送
各校须于9月10日前登陆数据管理平台,完成学校联系人相关信息填报工作,并报送《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我厅汇总专家名单并上传数据管理平台后,各校登陆平台核对确认,形成技能抽查考评专家库。
九、其它要求
(一)为方便各校加强沟通专业技能抽查考核工作,请每校确定一位工作人员加入“湖南高职高专技能抽查工作群”,QQ群号:645838427,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QQ群发布。
(二)请各校负责学生技能抽查考核工作的副院(校)长,准时参加10月23日上午9:30在我厅召开的“2019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筹备会”。会议不收会务费,不统一安排食宿,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联系方式
1.
省教育厅职成处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职成处909办公室
联 系 人:周翊斌、肖 帅、彭文科
联系电话:0731-84714893
电子邮箱:zcc906@163.com
2. 省教科院职成所
联 系
人:阚 柯、舒底清
联系电话:0731-84402943、84402935
电子邮箱:zcs807@163.com
附件:1.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对象说明
2.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申请免抽学
生汇总表
3.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专家推荐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1日
附件1
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学生
专业技能抽查对象说明
一、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对象为相关专业三年制、五年制全日制高职在籍在校毕业年级学生,含学籍状态标注为“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保留学籍”、“休学”等情况。
二、有下列情况的学生,需按相应要求办理免抽申请。请学校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学校正式报告、相关佐证材料以及《2019年申请免抽学生汇总表》(附件2),一并提交至我厅职成处,逾期不予受理。所有免抽申请经我厅审查认可后,可不参加本次抽查。
1.休学的学生,由学校提交学生办理的休学手续单。因疾病原因休学的需提供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和相关治疗记录;因创业休学的需提供证明学生创业事实和创业经历的佐证材料;
2.身患有残疾,无法完成相关专业技能抽查标准中规定项目实际操作的学生,由学校提交学生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3.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
4. 因征兵入伍申请免试的学生,提供学生入伍通知书原件照片(JPG格式,照片名称为学生姓名)。经我厅核查属实的学生,免于参加本次技能抽查。如学校对核查结果存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厅职成处提供征兵入伍而离校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经我厅审查认可后,可不参加抽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学校也可在考试结束后十五日内,再次向我厅职成处提交,经我厅审查认可后,可以核减该校的参考人数,逾期不再受理。
三、学校要对申请免抽学生的身份进行审核并对结果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取消学校的抽考成绩。
附件2
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申请免抽学生汇总表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联系人:
联系人职务:
联系人手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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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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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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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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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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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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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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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原因申请免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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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注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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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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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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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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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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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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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的填写:三年制、五年制毕业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填写。
2、学制填写:三年制/五年制
3、“何种原因申请免抽”填写:专业已撤销/专业2020年撤销/因病休学/创业休学/残疾/征兵入伍/其他原因(如实简要标记);
4、“当前注册状态”填写:保留学籍/休学/注册学籍/暂缓注册;
附件3
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考核专家推荐汇总表
单位名称:
(盖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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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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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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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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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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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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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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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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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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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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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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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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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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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按照目前学校开设专业情况,每个专业需推荐1-2位可担任专业技能考核评判工作的专家。任教专业名称、任教专业代码请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填写。
2.推荐的专家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殊专业除外);应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具备较强的操作技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
质,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公正廉洁、坚持原则;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按要求参加相应评定工作。各校要认
真把关审核,确保推荐专家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专家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请用Excel文档形式,纸质版盖章后扫描发电子邮箱zcs807@163.com。联系人:阚柯,联系电话:0731-84402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