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 《关于组建“AB 角教师库”“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培养库”“青年教师导师库”“国家级骨干专家培训团队候选人库”的方案》(校发[2020]16号)中“动态建设、周期调整”的组建原则,现就2023年度“四库”人员补充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库”人员入库基本条件
依据《关于组建“AB 角教师库”“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培养库”“青年教师导师库”“国家级骨干专家培训团队候选人库”的方案》(校发[2020]16号)的第一点“四库”人员对应项目的“入库基本条件”执行。
二、“四库”人员补充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根据“四库”入库人员对应项目的基本条件进行申报,填写《“AB 角教师库”“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培养库”“青年教师导师库”“国家级骨干专家培训团队候选人库”申报表》(附件1)(原则上一个人最多申报两个库),并将申报表及相应佐证材料提交教学院(部)。(4月7日之前)
2. 教学院(部)推荐:根据入库人员基本条件,对申报人的入库资格进行初审,并完成《申请“AB 角教师库”“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培养库”“青年教师导师库”“国家级骨干专家培训团队候选人库”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申报人的佐证材料交人事处。(4月14日之前)
3.人事处初审:人事处对会同教务处、科研处通过教学院(部)初审人员的资料进行复审。(4月18日前)
4.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评审: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料进行评审。(4月21日前)
5.校长办公会审定:人事处将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4月28日前)
6.公示:公示校长办公会审定结果,公示3天。
7.发文:发文认定“四库”人员补充名单。
附件1:《“AB 角教师库”“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培养库”“青年教师导师库”“国家级骨干专家培训团队候选人库”申报表》
附件2:《申请“AB 角教师库”“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培养库”“青年教师导师库”“国家级骨干专家培训团队候选人库”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1:“AB 角教师库”“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培养库”“青年教师导师库”“国家级骨干专家培训团队候选人库”申报表.xlsx
附件2:“申请“AB 角教师库”“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培养库”“青年教师导师库”“国家级骨干专家培训团队候选人库”人员情况汇总表.xlsx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