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潭职院学字[2009]05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8-2009学年度上学期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和评价,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引导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效地调动学生勤奋学习,追求上进,使我院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现就2008-2009学年度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直接与学生的年度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挂钩,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部各班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否则,不但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还会挫伤学生的积极性,违背学院制订综合素质测评条例的目的。
二、健全机构、分工负责
1、成立院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组 长:黄赛玉
副组长:向立志
成 员:张扬传、周 频、廖 军、陈 畅、王晓琳、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
2、各系部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或负责人)负责,由辅导员、班主任代表5-7人组成。负责本系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3、各班以班主任牵头成立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成员由班委会(团支部)委员4人,寝室长及普通同学3人组成,具体负责本班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工作。
4、各班应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测评条例》的学习,掌握加扣分标准,做好原始数据的整理等工作。班团支部书记负责德育测评部分的“思想政治表现”、“品德修养”两项,班长负责德育测评部分的“集体观念”、“组织纪律”、“劳动卫生”三个项目,学习委员负责德育测评部分的“治学态度”项目和智育部分,体育委员负责体育部分。
三、时间安排及测评程序
1、2月27日---3月6日 各系部、各班分别召开系部学生工作会议和班委会、团支部会议,宣传布置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制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方案,并利用班会课时间组织学习《条例》。
2、3月6日---3月13日 学生个人对照各项目评分办法进行自评,填写《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并提交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各系部应加强对各班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的业务指导。
3、3月14日---3月18日 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对全班每个同学的情况依据其自评结果和班级平时记录进行集体审查,确立上期测评成绩。按条例要求评出2008-2009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由班主任审核后张榜公示,如无意义,填写《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统计表》交系部审核。各系组织专人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卡》。
四、测评等级的比例控制。
优秀:20---30%
良好:50---60%
合格:20---30%
不合格;不高于10%
五、注意事项
1、各系部、各班在3月20日之前将测评工作情况分别向院、系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对测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涌现的典型及时上报学生处。
2、严格掌握测评工作中的度,各系可根据系部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应切实加强对测评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减少测评中的随意性,力求测评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3、综合素质测评的过程,不仅是对学生各方面的表现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同时也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的过程。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互评是综合素质测评过程的中心环节。
4、各系、各班在实际执行操作过程中对于《条例》中的有关条款,作了修改和增删的请用书面形式报告学生处,学生处将根据这些建议不断将《条例》修改完善。
学生工作部(处)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