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发〔2006〕6号
关于印发《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重点项目建设
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院长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印发 管理办法 通知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6年6月6日印发
共印35份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重点项目建设实施
管 理 办 法
(试 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切实提升学院内涵,提高学院核心竞争力,实现创建省内一流职院的目标,根据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基本要求)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以创建省内一流职院为目标;通过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不断创新教学工作,强力推进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学工作内涵,更好地发挥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作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实现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是:借鉴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基本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以院级重点项目建设为基础,形成院级、省级、国家级重点项目建设梯次,结构合理,周期适度,绩效显著的重点项目建设格局。到2007年,在全面启动院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争取成功申报首批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到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学院早日进入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奠定坚实的基础。
具体目标是:
1、院级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在现有8个重点建设专业、12门重点建设课程、17名专业带头人、10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基础上,到2010年建成5-8个精品专业,20-30门精品课程,3-5个重点实习实训基地,20-25门精品建设教材,35名以上专业带头人,40名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创新与特色建设项目20项以上并形成教学成果的培育机制。
2、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在现有4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基础上,到2010年建成3个以上精品专业,3门以上精品课程,1个以上重点实习实训基地,1名以上专业带头人,3-5名青年骨干教师,教学成果奖2-4项。
3、国家级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到2010年力争建成1个示范专业,1门以上精品课程,1个重点实习实训基地,2项以上教学成果奖。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以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为主体,突出主体专业领域重点建设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培育以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为龙头的现代制造业专业群,形成特色鲜明,办学水平较高,工学结合优势明显的重点专业建设体系。
(二)坚持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核心,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要求的原则。精品专业,重点实训基地建设应以凸显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目标,形成“专业+公司+师生员工”教学模式,精品课程建设应以职业岗位为课程目标,以职业标准为课程内容,以职业能力为课程核心,融“教、学、做”为一体,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师资队伍建设中应以全面落实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积累实际工作经历为重要方式;加大对行业、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的聘任力度,尽快提高“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水平。
(三)坚持分层建设、有效衔接的建设思路,落实院级、省级、国家级层次建设,结构合理的建设体系的原则。以开发和培育优质教育资源为重点,以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为目标,系统科学地构建院级重点项目建设体系,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必须以院级重点项目建设为基础。
(四)坚持以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投入为保障,体现重点项目建设激励机制的原则。设立重点项目建设专项基金,明确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费和奖励经费,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五)坚持实行项目建设负责人责任制,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权、利相互统一的原则。项目负责人须有副高以上职称,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创新教学工作模式,促进优秀教学团队快速健康发展。
(六)坚持以系部申报与学院培育相结合的方式,落实遴选重点建设项目,以实现学院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相互协调和谐发展的原则。院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两年。
(七)坚持按照“成熟一个、立项一个、建设一个”,分期分批立项建设的步骤,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分期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学院每年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并发文确认,同时对项目建设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凡未按建设规划完成年度建设项目的,取消重点项目建设资格。项目建设完成后,评估合格的将授予相应类别重点项目称号,同时实行动态管理,按规定周期组织复评,其项目建设水平明显下降的取消称号。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学院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务处、人事处、督导室、科研处、评建办、图书馆及系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的领导、决策、评估及确认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分类项目建设小组,办公室设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时协调调度,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决策。分类项目建设小组组长由相关部门或科室负责人担任,其职责是:一是依据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基本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详细可行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和建设标准;二是负责该类项目建设的指导、督查、联系和服务工作。各系部成立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小组,应全力支持和指导本单位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并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检查和督查工作。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并责任到人,任务到岗。项目团队可以跨部门、跨系部配置所需专业人才,到企业聘请现场专家需经学院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二)实行重点项目建设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国家级、省级及院级重点项目建设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及时报告、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接受项目检查,编写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总结报告,做好评估、验收、申报等工作,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进行有计划地掌控和适时地纠正偏差,协调和激励小组成员分工协作,共同完成项目目标建设任务。
(三)学院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中期检查和评估验收的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应依据学院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方案的批复,执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建设计划,必须报请学院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施,对私自变更计划而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变更计划的项目负责人的责任,直至撤销该项目建设,并给予一定的行政和经济处罚。年度总结由项目负责人就项目建设的工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进度及成果效益等方面进行总结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上报学院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中期检查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其主要任务是对各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经费落实及使用,质量和效益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取得经验迅速推广。项目建设期满,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全面阐述项目计划的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果,由学院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根据《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项目方案》及所签订的项目责任书组织考核组对竣工项目进行考核验收。项目竣工验收考核由项目负责人按考核要求进行自检并准备好考核所需资料,以备考核组考核。考核结束后,学院应将考核结果向项目负责人进行反馈,并在全院通报。凡验收考核合格项目按《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办法》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并授予《重点项目建设成果证书》;对不能如期完成项目建设目标,给学院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除通报批评外,扣发项目负责人部分岗位津贴,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适当扣发部分岗位津贴。
(四)建立学院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款使用制度。项目经费分项目建设经费和项目奖励经费。项目建设经费包括硬件投入,外出学习培训交流及购置参考资料等,需在建设方案中提出并上报学院批准后按学院财务制度规定执行;重点项目奖励经费按《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建设要求
重点项目建设是推进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提升内涵、上水平、上台阶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院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的重要基础,也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理论性和实践性要求很高的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和参与,应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和部门工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把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考核和对专业、教师工作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