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治学习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战略思维能力和广大教职工政治思想觉悟的有效途径。为了抓好学院的政治学习,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政治学习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院政治学习。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成员为宣传部、党办、组织部、纪委、学工部、工会、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党支部书记。宣传部为学院政治学习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学习规划,组织督促全院的政治学习。组织部主要负责干部和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委主要负责党风党纪教育,学工部和团委主要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会主要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各党支部书记和行政负责人为所在单位(部门)政治学习责任人。
二、运行机制
(一)全院集中政治学习时间为每双周二下午。各单位(部门)应妥善安排,保证政治学习的时间和效果。中心学习组的学习按学院中心学习组制度实施,不安排在双周二下午。
(二)政治学习必须年度有计划,月月有安排。年初由宣传部牵头制定全院政治学习计划,各单位(部门)应根据该计划作出本单位(部门)政治学习的具体安排,并报宣传部。
(三)严格政治学习纪律。政治学习必须认真考勤,严格规范,尤其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政治学习的情况详细登记 。
(四)科学安排学习内容。各单位要科学安排好每次政治学习的具体内容,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作相应准备,每次政治学习要事先确定重点发言人,保证学习的效果。要用专门的记录本详实记录学习内容,并妥善保管。
(五)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学习档案。各单位要对每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学习建立个人专门档案,其政治学习体会、相关政治理论文章、发言记录以及出勤情况等要及时归入个人专门档案。
三、检查评比
学院组织检查小组定期对全院政治学习进行检查,同时对重点布置的政治学习任务进行专门的督促检查,检查内容为:听取汇报,个别走访,查阅学习记录、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等。每学期末集中通报各单位(部门)政治学习情况,政治学习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以及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
本制度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